本以为是遇到了婚外“真爱”,实际却是遭遇了“情人劫”。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罪案件。婚外情人以家庭和家人安全相要挟,3年陆续敲诈勒索6万余元。为大家敲响了法律与道德的警钟。
孙某与蔡某,本是各自家庭中的一员,却在网络世界里相遇。聊天过程中,好感悄然滋生,即便双方都清楚彼此已有家庭,仍任由这份情感发展,维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这段不道德的关系里,更突破底线的是,孙某竟要求蔡某将其与丈夫亲密时的声音通过微信语音通话方式传送给他,并在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录音。
之后,孙某两次以向蔡某丈夫公开婚外情为由威胁她,迫使蔡某两次转账,共计2万元。后来,孙某持续索要“借款”,蔡某不堪其扰,将其微信拉黑试图断了联系。但在一年后,孙某故技重施,以揭发二人关系及威胁蔡某家人安全相要挟,向蔡某索要8.6万元,蔡某无奈向孙某转账1.5万元和2.8万元。最终,蔡某选择报警。
南关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蔡某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孙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判决。
在此,南关法院郑重提醒大家,婚姻是神圣的契约,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对爱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婚外情不仅违背道德伦理,还可能让自己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与困境。同时,若遇到他人敲诈勒索,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被敲诈的证据,及时报警。希望大家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守护好自己的家庭,维护法律的威严。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