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消除隔阂,当庭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自幼相识,两家系世交。2018年,王某因经营需要向李某借款80万元,在陆续偿还10万元利息后,本金及剩余利息迟迟未还。后原告李某家中突遇急事,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催要未果后,无奈之下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拖欠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阅卷中发现,被告王某并未像多数借贷案件中的被告那样回避诉讼,而是主动提供送达地址并签收全部法律文书,态度积极配合。
经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家庭为世交,父辈就结下了深厚情谊,到了他们这一代更是往来密切。王某此次借款是用于经营周转,不料生意状况一直不佳才导致未能如期还款。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双方诉讼成本,法官决定开展调解工作,希望能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力争修复这份难得的情谊。
法官随即联系王某,询问其调解意向及履行能力。王某语气诚恳:“我俩是发小,我绝不是赖账的人。知道他急用钱,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只是眼下实在困难,连他电话都不敢接……请您放心,我想办法凑一些。”
开庭当天,王某一进法庭,就从背包里取出几摞码得整整齐齐的现金,总共20万元。调解初期,李某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但在听到王某真诚致歉并主动说明困难后,情绪逐渐缓和。法官趁势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入手耐心劝导:“能够出借如此大额资金,足见你们之间的信任,王某的愧疚,也正是看重这份感情。如今他主动筹措20万元现金,已表明诚意。我们不妨寻求一个既能解决现实困难,又让多年交情再续的方案。”
随后,法官又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王某当场支付20万元缓解李某燃眉之急,剩余款项分期偿还,并在调解协议中设置违约条款,保障李某权益。既解决实际问题,也为双方的情谊留有余地。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王某当庭给付原告李某现金2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分期偿还,最迟于2025年11月末全部偿还完毕,纠纷圆满化解,两人握手言和。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